建立行政決策生態評估機制

  • Be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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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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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綜合

北極星環保網訊:近日,洞庭湖清理歐美黑楊事件引發人們關注。筆者認為,出現這樣的情況,有認知水平沒有發展到一定階段、認識不到位的原因,也與決策機制不健全、特別是對行政決策缺乏有效的生態評估有很大的關係。筆者以為,當前亟須建立行政決策的生態評估機制,讓地方政府做出的每一項政策措施,特別是涉及自然生態保護恢復的政策措施,都符合客觀發展規律和要求,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首先,建立完善政策措施生態評估機制。一方面,對於行政決策特別是關乎自然保護區建設和自然生態系統恢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在決策實施前引入預評估。要對自然生態環境系統的影響進行全面系統、科學完整的評估,從而準確判斷該項政策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避免行政決策的盲目。

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政策措施執行當中的後評估,甚至一些重大的政策措施還要進行包括終期評估在內的全過程評估。受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局限性的影響,當時並沒有可能做出完美無缺的政策決策,而是隨着對某一事物的認識不斷深化而不斷發展和完善。因此,對於任何一項政策措施,在前期做好預評估的基礎上,也要建立後評估機制。在政策措施執行一段時間以後,及時對實施的效果、對周邊環境和生態系統的影響進行中期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從而使危害在萌芽階段就得到解決,避免造成更大的破壞。


本文來源:http://huanbao.bjx.com.cn/news/20180124/8762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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