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心病”終於有望祛除了。
文 | 社論
劃轉國有資本以補充社保基金不足的“靴子”,終於要落地了。近日,國務院印發了《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簡稱《方案》)。
根據方案,劃轉比例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均在劃轉範圍之內,另有規定的除外。
劃轉國資充實社保,也是“還債”。目前養老金存在的缺口,根源在當年國企改製時遺留下來的曆史欠賬:當年對那些職工記賬視同繳費,固然減緩了建立現代社會保障製度的阻力,卻帶來了“上一代人造成的養老金缺口要後代人提高養老保險費率來彌補”的曆史難題。
這個資金缺口,曾是長期困擾社會的一塊“心病”。
而《方案》印發,則有望補上這個窟窿。2015年財政部曾透底,截至當年三季度末,不包括國有金融類企業,我國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總額已超過117萬億元。將適當比例的國資注入社保基金池,其資金規模就相當可觀,也能很大程度地填上缺口。
填補缺口,需國資劃轉社保的靴子落地,還是以“穩當”的方式落地。《方案》對此給出了明晰的方案——“劃轉比例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劃轉的是股權,比例是10%。
為什麽選擇劃轉股權作為第一抓手,而不是權益或者是現金分紅的方式?這其實很考驗改革設計的精細化。
看起來,如果是選擇劃轉權益,似乎能保證國資委作為國有企業出資人的完整性;選擇現金分紅,則能最直接地彌補社保基金的空賬。
問題是,在混合所有製改革的語境下,從一股獨大到走向多元化的股東製衡,是國企改革的重要方向。若選擇現金分紅的方式,雖簡單直接,但在落地過程中會存在彈性和變數,對於目前的國企職工和股東來說,也存在一定的不公。
還有,無論是權益分配還是現金分配,劃轉的比例大小、劃轉的方式,都會因國企自身規模、所在行業不同產生巨大差異。這會增加改革難度,留下自由裁量和尋租空間。
而從原有的盤子裏選擇直接劃轉股權,改革阻力或許不小,但從長遠來看,卻為社保基金運轉的常態化確立根基,能增強基本養老保險製度可持續性。
劃轉比例為10%,也是種精細化的拿捏。“10%”大有講究:對於國資劃撥充實社保的比例是10%還是更高,之前也有討論。
最終敲定“10%”,依據可追溯至2001年6月的《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暫行辦法》,辦法要求國有企業在進行IPO和增發時,融資規模的10%必須劃撥充實社保基金。隨後10%成為國資劃轉的主要參照標準。這次《方案》把融資規模的10%進一步明確為股權的10%,保持了穩定預期,也能解決社保基金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相匹配的問題,進一步保障了社會公平。
正因有了精細化設計,國資劃轉社保的靴子,才能更“穩當”地落地;養老金的“窟窿”,才能更好地被填補。
而國資劃轉社保的穩妥落地,意義可以預見:社保基金直接關乎民生,用國資為社保補缺,是改革循序推進的結果。這也反映出了,十九大以來民生領域“啃硬骨頭”式改革在繼續往縱深處推進。這類民生領域重大改革寓於精細設計中的執行力,對應的也是巨大而真切的民生紅利。
編輯:仲鳴
本文為新京報原創內容
未經新京報書麵授權,不得轉載和使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來源:http://www.sohu.com/a/205204431_616821
推薦文章